從以前到現在,我還是經常有一見鍾情病症與戀愛盲目時期,我可以輕易的喜歡上一個人,然後盲目的去愛,但是當我看清了不該愛的那一個介面時,我就會隨即抽身掉頭離開。

後來變成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,我發覺到現在亦是如此,我可以很輕易跟大家當姐妹、兄弟,但當我發覺我是真的跟你不適合當姐妹、兄弟時,我就會馬上和你畫分界線。

然而我喜歡與討厭一個人的速度非常快,在我喜歡對方還沒和進階成對方交往時,我會熱烈的去喜歡對方,但在那同時我又會認真的觀察我和對方的未來性。

當我發現對方的部分觀念與行為,我發覺我的盲目沒辦法蓋過那些我不喜歡的觀念與行為,我會告訴自己:『尋找下個戀愛目標吧!』那時我就會把那個對象列為我心中的朋友名單。

不過在很久以前,我喜歡上已經有喜歡對象的男人時,我覺得自己活的很像連戲劇女主角,為了愛而大愛去包容對方已經有喜歡的對象,並且對自己洗腦,自己只要堅持下去,對方一定會被我的忠貞感動,然後真心喜歡我,經過歲月的洗鍊,我才改掉這種想法。

不知道經歷了多少個對象,我發覺我不能再浪費我的青春去等一個人來愛我,我認為喜歡就是要馬上表明,還要去找對方和自己的契合度在哪,而且當自己的戀愛雷達告訴自己:『趕快放棄,他並不喜歡你。』的同時,就要馬上挑選另個戀愛對象了,與其在那浪費精神與時間,還不如有效率的去挑選可以戀愛也可以讓自己幸福的對象。

之後,也許是這樣長年經驗演變成現今性格的造成,我開始懂得要怎麼挑選自己喜歡的對象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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